关于评选2018年度艺术考级优秀指导教师的通知
2019/01/23艺发考字 [2018]461号
各艺术考级承办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动艺术考级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艺术师资队伍的健康发展,现面向各艺术考级承办单位开展评选“2018年度艺术考级优秀指导教师”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标准
(一)评选对象:参与各考区艺术考级活动的音乐、舞蹈、美术、表演指导教师。
(二)评选标准:
1.具备艺术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担任艺术教学工作一年以上;
3.未发生教学事故及投诉事件。
二、申报事项
(一)申报比例:各地承办单位可按考区2018年度考级人数的200:1比例进行申报。
(二)申报办法:经各地承办单位初选、推荐,分音乐、舞蹈、美术、表演等不同专业向考级中心递交电子版《优秀指导教师名录》1份(音乐:artexamM@126.com,舞蹈:artexamD@126.com,美术:artexamA@126.com,表演:artexamP@126.com)。
(三)申报日期:2019年1月1日—2019年1月31日(逾期不予办理)。
三、其他事项
(一)“艺术考级优秀指导教师”的申报与评选是一项免费服务行为,严禁任何单位以任何理由变相收取相关费用。
(二)“2018年度艺术考级优秀指导教师”名单将于2019年3月31日前,在中国艺术考级网(www.artexamcn.com)和中国美术考级网(www.artexam.com.cn) 上公布,并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2018年度艺术考级优秀指导教师名录》。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考级中心
2018年12月29日
附件:《艺术考级优秀指导教师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