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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美术考级监考工作的通知

2020/01/08艺发考字 [2020]003号

各美术考级承办单位

为推动美术考级活动可持续地发展,确保美术考级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现将加强美术考级监考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考是承办单位的一项重要职责

美术考级是现场考试行为,美术考级监考是确保美术考级活动健康有序的关键。美术考级监考是承办单位的一项重要职责,各美术考级承办单位务必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履行美术考级监考职责。

二、持证监考是监考工作的基本要求

持证监考是监考工作的基本要求。美术考级监考人员须持有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颁发的监考官证进行监考。2020年,改版升级后的监考官证(工本费:50元人民币)开始启用,原有监考官证到期后废止。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考级中心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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