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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艺术考级考前备案工作的通知

2021/03/16艺发考字〔2021〕057号

各艺术考级承办单位:

为做好艺术考级备案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向艺术考级主办单位备案

承办单位须在考试前将含有考级时间、考级地点、专业分布、考生数量等内容的电子版《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考前备案表》发送至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考级中心(简称“考级中心”)相关电子邮箱(音乐:artexamM@126.com,美术:artexamA@126.com,表演:artexamP@126.com)进行考前备案,经考级中心核准后方可开展考级活动。

1.音乐、朗诵专业至少在开展考级活动30个工作日前发送;

2.美术专业至少在开展考级活动10个工作日前发送。

二、向属地文化执法部门备案

承办单位持考级中心核准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考前备案表》及相关资料,至少在开展考级活动5个工作日前向属地文化执法部门备案,经属地文化执法部门核准后方可开展考级活动。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考级中心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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